对易燃易爆性商品的各项操作是否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,是否使用叉车搬运、装卸压缩和液化的气体钢瓶,热源与火源是否远离作业现场。
GB17914-2013《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》8.4 各项操作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,不应使用叉车搬运、装卸压缩和液化的气体钢瓶,热源与火源应远离作业现场。
说明:不应使用叉车搬运、装卸压缩和液化的气体钢瓶,仅适用盛装易燃易爆性压缩和液化的气体钢瓶。
检查内容 |
对易燃易爆性商品的各项操作是否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,是否使用叉车搬运、装卸压缩和液化的气体钢瓶,热源与火源是否远离作业现场。 |
记录建议 |
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使用危险物品,是否执行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,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,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[对易燃易爆性商品的各项操作是否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,是否使用叉车搬运、装卸压缩和液化的气体钢瓶,热源与火源是否远离作业现场]。 |
检查参考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、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,必须执行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,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,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,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。 |
处理参考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零一条第(一)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责令限期改正,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期未改正的...... (一)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、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,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; |
© 版权声明
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,未经允许请勿转载。
THE END